招生就业
就业指导
 
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
添加日期:2016-03-07  来源:招就处


一、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工作流程

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牵头、各系配合开展。工作流程大致如下:

1.核对毕业生信息:每学年开学初(9月),由各系按专业、生源地(指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毕业生人数等核对毕业生生源情况,再由招生就业处汇总。主要是给用人单位提供生源信息及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2.发放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由四川省教育厅统一印制,我省采用的是双方协议(一式三份),每份协议均有编号,与学生一一对应,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发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派遣的重要依据,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要仔细阅读上面的条款及说明,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遗失不补。

3.针对毕业生开设就业指导讲座,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就业指导。

4.联系用人单位,收集需求信息,邀请用人单位到学校开展专场招聘会选录毕业生。

5.收集并录入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并确定户口档案去向后,由用人单位保存一份,学生本人留一份,另一份要及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以此作为上报就业数据和就业派遣的依据)。

6.形成就业方案并上报四川省教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7.派遣、离校

1)发放报到证。报到证是就业管理部门派遣毕业生的唯一依据。根据用人单位返回的协议书及人事代理手续,招生就业处统一打印报到证。经四川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盖章后由招生就业处发放到各系,再发给毕业生本人。

(2)户籍关系、档案的转寄

户籍关系由学校保卫处根据就业方案统一办理转迁证明,并发放给毕业生本人。学生离校后持报到证、户籍关系到报到单位报到上户;档案在毕业生离校后由学校学生处统一以机要的方式寄送到报到单位。

8.办理改派手续

   学生可在毕业后两年内回校办理改派手续,两年后到各地人事部门办理,学校不再办理改派。

二、毕业生就业的基本程序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1.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目前,国家推出的有“三支一扶”计划、“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一村一大计划”、“应征入伍”、“社区计划”等。其优惠政策详见中办国办[2005]18号及相关文件。

2.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地区(国家规定地区)就业,可享受返还学费等优惠政策

3.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

毕业生自主创业不仅解决了自身的就业问题,还会向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国家大力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

4.未就业毕业生的社会保障

高校毕业生回到原籍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在2年内可持《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到当地县级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人力资源部门及其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提供免费就业服务。

5.未就业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管理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

四、如何收集和处理就业信息

1.信息的收集即将毕业的同学,应该主动了解就业形势、经济形式、行业发展状况、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充分利用网络、亲朋好友等资源有针对性收集需求信息,重点了解单位的发展情况,明确岗位要求。

2.正规就业信息渠道

⑴ 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需求信息(学校网站招生就业栏);

⑵ 学校召开的专场“双选”招聘会;

⑶ 全国、四川省、成都市等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召开的针对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双选”会;

⑷ 各种政府人才网的招聘信息。

3.就业信息处理

⑴ 通过用人单位的网址或亲朋好友,详细了解该单位的固定地址、邮编、人力资源部门的固定电话、生产经营状况、薪资福利待遇、专业需求情况以及对毕业生的要求等。请同学们多了解,建议确定2-3家目标企业,重点了解其招聘程序和用人标准,有针对性制作求职简历,提高面试成功率。

⑵ 有一定规模、管理比较规范、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毕业生有意向去的单位通过网络、email、电话沟通,投递毕业生个人简历或推荐材料;

⑶ 单位已有初步意向并向毕业生本人反馈面试信息,毕业生本人应向所在系或学校招生就业处反映,由学校统一邀请该单位到学校面试,毕业生本人原则上不要轻易到用人单位所在地面试(尤其是省外单位);

⑷ 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以下情况要谨慎对待,不要轻易行动,同时向所在院系或学校招生就业处反映,以免落入就业“陷阱”或传销公司。

①单位固定生产或办公地址不详,不提供固定电话,又要求毕业生交钱参加培训;

②对毕业生没有什么要求,底薪较高;

③用人单位过分热情,又派车到火车站接人等。女生要避免到私人场所单独面试

五、做好求职准备

(一)资料准备

1.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2.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准备好原件在面试时用);

3.自荐书。

(二)了解就业小常识

1.试用期与见习期: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为1至3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半年或一年;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可转正定级,国企根据本单位规定及个人表现,可提前转正定级。

2.培训与服务期:用人单位有时会花费一定的成本为劳动者提供某些专门的岗位培训,并与享受这些专门培训的劳动者约定一个附属期限,即服务期。在此期限内,劳动者不得随意跳槽,否则就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3.小心交纳中介费:在应聘过程中,应拒绝交纳任何由招聘单位收取的费用。签订正式合同前,不要交纳任何中介费。

4.关于人事代理    

(1)什么叫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力资源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对其人事业务、人事档案以及相关事宜实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是一种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的新型人事管理方式。
   (2)人事代理有哪些服务项目?

① 人事政策咨询:向委托代理单位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咨询服务。
 ② 档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各类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为流动人员保留原有身份、工龄计算、调整档案工资、人事档案接转、整理、保存、人事关系的转移。

③ 毕业生事务:办理大中专毕业生人事关系接转、转正定级以及推荐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④ 落户当地:根据当地有关政策,以最快捷的方式为已分配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⑤ 职称申报:为代理单位和个人办理各类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手续。
 ⑥ 其它服务:党组织关系挂靠、预备党员转正、发展新党员、档案工资调整、出具考研报名、出国政审、婚姻及计划生育状况等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材料。

(3)什么情况需作人事代理?

① 工作单位如有人事接收权(实行人事代理的事业单位除外),毕业生可直接凭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不需作人事代理。

② 工作单位如无人事接收权(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学生的户口及档案原则上转回生源地人力资源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作人事代理。

③ 已同成都市的企事业单位签定就业协议或用工合同的毕业生,如愿入户成都,可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关系。

④ 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学生本人不愿意将自己的人事关系转到单位,并且取得了用人单位同意的,其人事关系可以转回生源地做人事代理。

(4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程序

①毕业离校前:毕业生与成都市及成都市各区县注册登记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持已签约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到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盖章→交一份协议书回学校招就处办理报到证。

②毕业离校后:毕业生登录“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经成都人才网http://www.rc114.com首页导航栏目“毕业生报到”进入→按系统要求逐项填写并提交报到申请→查看报到申请受理情况、档案到达情况:若系统提示“已受理报到”且“档案已经到达系统指定人才中心”的,可前往办理人事代理或委托存档、入户认证、组织关系接转等相关手续;若系统提示“已受理报到”但“档案尚未到达系统指定人才中心”的,需等待档案到达后再根据系统提示前往办理相关手续;若系统提示“因档案未到暂时无法受理报到”的,毕业生应查询档案是否已由学校转出,并继续适时登录系统,查询报到受理情况和到档情况。

5有关户口和档案

(1)户口、人事档案、党员材料去向原则上要一致;                    

(2)已联系好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由本人持户口迁移征(毕业时由各系发放给毕业生本人)到用人单位(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或人事代理机构(已提前作好人事代理)办理入户;若要求将户口下到父母、亲戚或某街道,则应先在上述相应单位报到后再具体办理。档案则由学校统一寄发到报到单位;

(3)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回生源所在地市、州人力资源部门;不能因父母工作调动、购房至另一地区而要求学校直接将户口、档案调到该地区。

(4)下户口时间一般定在每年的5月30日左右,联系好单位的学生一定要在此时间前将协议书及时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否则将按未落实单位处理。

(5)档案查询:毕业生到单位或市、州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后,应及时到报到单位查核本人档案是否到达。按机要部门的有关规定,半年后不再保留存根手续。

六、应聘和签约

1.毕业生要全面了解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发展前景、待遇等情况;单位的隶属(企业性质)及用工方式也很重要。

2.双方满意,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以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违约责任等最好在协议的备注栏中注明并双方签字认可或签一份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如果报考了专升本,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口头承诺无效)。

3.关于就业协议书

⑴什么是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⑵就业协议书的作用。一是明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应尽快交一份到学校,以便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列入就业方案上报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便于毕业生在离校时能按时拿到各种报到手续。

4.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也要签定试用期合同。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损失。一般来讲,在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后,原“双方协议”自动失效。因此,提醒毕业生注意的是最好在签定劳动合同时注明原“双方协议”已失效,以免出现违约时承担双份违约金的现象。

特别说明:四川省目前采用的协议书为“双方协议”,只要用人单位和学生本人签字即生效,学校不再加盖公章。协议书编号与毕业生一一对应,每人只有一套协议书,毕业生拿到协议书后应写好自己的姓名并妥善保管,遗失不补,不能互换或用他人的协议书。

七、违约和改派

1.关于违约

签约要谨慎,违约更要慎重。如有特殊原因要与原签约单位违约时,希望双方讲诚信,履行如下违约手续和程序。

违约程序毕业生本人向原签约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解除协议的公函→毕业生持原单位解除协议的公函和新单位录用函到招生就业处换取新的就业协议书。注:学校不收取任何一方违约金。

2.关于改派

⑴ 改派办理在本地区内落实单位的,由市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改派;跨地区落实单位的,需毕业生在两年内回学校招生就业处申请改派。

⑵ 改派所需材料:①报到证原件;②户口迁移证原件;③毕业生档案(若档案已寄到原派遣单位,可凭新签的就业协议或录用通知到学校开具调档函调回学校);④与原单位解除协议公函(从未签约的毕业生不需此件);⑤新签定的就业协议或录用通知(已明确户档去向)。

⑶ 改派程序:







⑷ 特别说明:超过两年后学校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八、离校与报到

1.毕业生离校及报到流程图


2关于报到及报到证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后,应及时到报到单位报到;若报到单位地址与工作单位地址不一致的,更应及时报到,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会造成报到证、户口关系过期、遗失等,最终会造成档案去向不明、不能上户、不能补办身份证,成为“黑人黑户”等一系列严重后果;若不愿到用人单位报到,则应及时与其解除就业协议,进行改派。按教育厅的规定,毕业生只能有一张报到证,回生源地二次就业的毕业生,必须保管好报到证,今后改派必须见原始的报到证。一旦报到证遗失,毕业生必须到应报到单位出具未报到证明,且在毕业两年内才能回学校补办。

报到单位和用人单位是不同的概念,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二者基本一致,可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而无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二者往往不一致,需到地方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报到。详情请查看报到证,报到证反面左上角为报到单位,右下角备注栏为工作单位(毕业前已签就业单位的)。档案去向与报到单位一致,与工作单位不一定一致,因此档案查询应到报到单位(报到证反面左上角注明的单位)而非工作单位。

3.关于考上专升本的学生离校手续的办理

在学校集中派遣前已确定升学的,学生离校时无报到证。集中派遣前未确定而后又确定升学的,报到证已发出,学生若领到报到证要退回招生就业处,学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

九、全省各地人事代理机构联系表

单位

联系电话

网址

地址

乘车路线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

028-86136426

028-86139021

www.scrc168.com

成都市小南街99号省人才交流中心市场部

乘221路在营门口站下车转340路小南街(长城园)站下。

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

028-86696600

www.rc114.com

成都市宁夏街136号一楼人才服务大厅

乘221路在西门车站下转4路车在八宝街站下

各市、州人才交流中心

请详细查询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网站www.scrc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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